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2-08 14:12:19 編輯:管理員 瀏覽:3578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6024P |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 | ||||||||||
單位)名稱 | |||||||||||
地理位置 | 昌黎縣靖安鎮達子營村北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宋志義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鞏成軍 | |||||||
報告編制人 | 宋志義、張鳳閣、李云 | ||||||||||
評價組成員 | 宋志義、張鳳閣、李云 | ||||||||||
現場調查人員 | 宋志義、王金鵬、吳嬌 | 時間 | 2016.10.25 | ||||||||
采樣人員 | 劉逸群、李偉 | 時間 | 2016.11.18-20 | ||||||||
檢測人員 | 劉鳳瑞、李靜彤、康俊 | 時間 | 2016.11.18-24 | ||||||||
項目簡介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4日,位于昌黎縣靖安鎮達子營村北,法定代表人鞏成果,注冊資本300萬元。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礦渣微粉加工、銷售;耐火材料、建材銷售。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其他粉塵、矽塵、高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 |||||||||||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1號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在建設過程中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鍵〔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2010年以前投產的,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評價項目組。項目組于2016年10月25日對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檢測人員于11月18日~11月20日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項目組依據對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編制了《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內審版。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我公司評價項目組對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報告備案版。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矽塵(總塵)、矽塵(呼塵)、其他粉塵、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聲。本次檢測共出具7項14個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 建議: | |||||||||
(1)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與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其總體布局、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輔助用室、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衛生培訓、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各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該公司職業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職業衛生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 (1)今后有勞動者上崗、離崗時應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應覆蓋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書面告知勞動者,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要求及時組織需要復查的勞動者進行復查并進行后續處置,建立健全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2)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 (2)為接觸噪聲作業人員配備護耳器;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 ||||||||||
粉塵:矽塵(總塵)、矽塵(呼塵)、其他粉塵; | (3)為生產線作業人員配置更衣箱。 | ||||||||||
化學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 (4)將應急救援預案在昌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 ||||||||||
物理因素:噪聲。 | (5)設置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按照表11-2中在相應位置補充警示標識,采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規定的樣式設置。 | ||||||||||
(3)主要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及作業分級匯總: | (6)購置噪聲檢測儀和粉塵檢測儀,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 ||||||||||
職業病危害作業種類 | 各級別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數量 | 檢測點總計 | 超限崗位數 | 未超限但達到行動水平崗位數 | (7)今后每年至少一次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 ||||||
0級 | Ⅰ | Ⅱ | Ⅲ | Ⅳ | (8)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匯總檔案和分類檔案。 | ||||||
其他粉塵 | 6 | 0 | 0 | 0 | -- | 6 | 0 | 0 | (9)公司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 | ||
矽塵(總塵) | 1 | 0 | 0 | 0 | -- | 1 | 0 | 1 | |||
矽塵(呼塵) | 1 | 0 | 0 | 0 | 1 | 0 | 0 | ||||
二氧化氮 | 1 | 0 | 0 | 0 | 1 | 0 | 0 | ||||
二氧化硫 | 1 | 0 | 0 | 0 | 1 | 0 | 0 | ||||
一氧化碳 | 1 | 0 | 0 | 0 | -- | 1 | 0 | 0 | |||
噪聲 | 3 | 0 | 0 | 0 | 0 | 3 | 0 | 0 | |||
共檢測7項14個點,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4)職業病防護設施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設置的4臺袋式除塵器,均運轉正常;空壓機、羅茨風機設置的5臺消音器運行正常;風機出口設置的軟連接完好。 | |||||||||||
(5)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制定了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員工配備的防塵口罩符合要求,經整改后為員工配置了護耳器。 | |||||||||||
(6)應急救援設施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應急救援設施與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符合本單位應急救援需要。 | |||||||||||
(7)職業衛生管理 | |||||||||||
①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設立安全科,配置了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1名,符合《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要求。 | |||||||||||
②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制定了職業病防治規劃、實施方案。 | |||||||||||
③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備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要求。 | |||||||||||
④職業病防治經費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經費能滿足職業病防治規劃需要。 | |||||||||||
綜上所述: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與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并設置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各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
昌黎縣宏建礦粉建材有限公司目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經整改后基本符合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