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2-08 14:16:33 編輯:管理員 瀏覽:2468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6008P |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北二環439支6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沈三平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李云、宋圓美 | |||||
報告審核人 | 王金鵬、盧中偉、郭建娜 |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金鵬、吳嬌、李云、宋圓美 | 時間 | 2016.6.17 | |||
采樣人員 | 時間 | 2016.6.23-6.25 | ||||
檢測人員 | 時間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零零三工廠)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北二環439支6號,始建于于1984年4月1日,2011年10月遷入現廠址并正式投產,法定代表人崔坤,注冊資本叁仟叁佰萬元。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罐頭(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的生產;餅干生產;預包裝食品的銷售;食品生產技術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粉塵、高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肉罐頭生產、果蔬罐頭生產、餅干生產所屬行業分別為食品制造業/罐頭食品制造/肉、禽類罐頭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51)、食品制造業/罐頭食品制造/蔬菜、水果罐頭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53)、食品制造業/焙烤食品制造/餅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1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48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罐頭車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 |||||
對存在噪聲的11個崗位、存在高溫的4個崗位進行檢測,空罐清洗工、斬拌工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輕度危害)噪聲作業;切塊工、稱重工、灌裝工、殺菌工噪聲檢測結果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但達到行動水平。存在高溫的4個崗位檢測結果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Ⅲ級(重度危害)高溫作業。 | ||||||
2餅干車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 ||||||
對存在粉塵的4個崗位、存在噪聲的10個崗位、存在高溫的2個崗位進行檢測,其中粉塵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拌料工、壓塊工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輕度危害)噪聲作業;化糖工、添料工噪聲檢測結果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但達到行動水平。存在高溫的化糖工、烘烤工檢測結果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Ⅲ級(重度危害)高溫作業。 | ||||||
3輔助車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 ||||||
對存在氨、硫化氫的1個崗位、存在噪聲的3個崗位、存在高溫的1個崗位進行檢測,氨、硫化氫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司爐工、維修工噪聲檢測結果達到行動水平,其余崗位噪聲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高溫崗位檢測結果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 | 1分項評價結論 | |||||
經過整改后,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見下表。 | ||||||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
3.建筑衛生學 | 基本符合 | 罐頭車間、餅干車間燒烤冷區間照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罐頭車間 空罐清洗機、斬拌機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預處理間、油炸間、殺菌間高溫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餅干車間內包裝間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化糖間、餅干烘烤間高溫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 基本符合 | 未設置急救箱;污水處理未設置硫化氫檢測報警儀和攜氣式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 ||||
6.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未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未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7.個人防護用品 | 基本符合 | 未給噪聲作業人員配備耳塞。 | ||||
8.輔助用室 | 符合 | -- | ||||
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符合 | -- | ||||
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未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相關制度。 | ||||
11.職業病危害告知 | 不符合 | 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未設置警示標識。 | ||||
12.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未對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職業衛生培訓。 | ||||
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不符合 | 未向當地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申報。 | ||||
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不適用 | -- | ||||
2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 ||||||
2.1綜合評價結論 |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布局上采取了降低職業病危害的對策,其總體布局、設備布局、輔助用室均符合有關法律、規章、標準、規范要求,職業衛生管理工作亟待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未實施;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有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的情況,在合理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正確使用配置的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勞動者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濃度(強度)可以符合職業接觸限值。按照本報告“13 建議”中的內容進行整改,該公司職業防治工作可以符合職業衛生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 ||||||
今后進一步加強并完善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2.2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 ||||||
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高溫、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肉罐頭生產、果蔬罐頭生產、餅干生產所屬行業分別為食品制造業/罐頭食品制造/肉、禽類罐頭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51)、食品制造業/罐頭食品制造/蔬菜、水果罐頭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53)、食品制造業/焙烤食品制造/餅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行業分類代碼1419)。根據該公司所屬行業及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性質、暴露與接觸水平,依據按《建設項目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規定,確定秦皇島海洋食品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 | ||||||
建議 | (1)提高罐頭車間及餅干車間燒烤冷卻間照明水平。 | |||||
(2)購置1個急救箱用于工傷的簡易處置。 | ||||||
(3)購置至少兩個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供污水清淤時應急使用。 | ||||||
(4)購置硫化氫氣體檢測報警儀。 | ||||||
(5)安排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后,應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要求及時組織需要復查的勞動者進行復查并進行后續處置。 | ||||||
(6)為勞動者建立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7)為噪聲作業人員配備耳塞。噪聲作業人員有:罐頭車間切塊工、稱重工、灌裝工、空罐清洗工、殺菌工、斬拌工;餅干車間化糖工、添料工、拌料工、壓塊工;輔助車間維修工。(推薦使用3M1270型泡棉耳塞) | ||||||
(8)按照表11-1設置警示標識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卡。警示標識樣式參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職業病危害告知卡樣式參照《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范》GBZ/T203-2007。 | ||||||
(9)向當地安監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職業病危害項目:噪聲、高溫、其他粉塵、硫化氫、氨、紫外輻射。 | ||||||
(10)對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 ||||||
(11)購置噪聲、溫度檢測儀對車間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 ||||||
(12)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
(13)急救援預案應在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 ||||||
(14)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3〕52號)的要求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 ||||||
(15)將車間設置的空調制冷系統調至適當溫度,防止高溫作業,為作業人員提供清涼飲料等防止中暑。 | ||||||
(16))污水處理清淤工作屬于有限空間作業,應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