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2-08 14:24:35 編輯:管理員 瀏覽:3231
評價報告信息網上公開表
報告名稱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6011P |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環月街15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宋海燕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盧忠偉、張鳳閣 | |||||
報告審核人 | 王金鵬、盧中偉、葉慶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云、王金鵬、宋志義 | 時間 | 2016.7.4 | |||
采樣人員 | 時間 | 2016.9.12-9.14 | ||||
檢測人員 | 時間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環月街15號,法定代表人閆軍,注冊資本壹仟萬元。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項目中屬于禁止經營和許可經營的除外):玻璃及其制品、建材、鋼材、鐵粉、服裝、鞋帽、家庭用品的銷售;玻璃的深加工;貨物進出口;房屋租賃。 |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粉塵、高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應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第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鍵〔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 | ||||||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生產車間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 |||||
對存在噪聲的18個崗位進行檢測,其中磨邊線上片工、鋼化線上片工、鋁條工、設備巡檢工4個崗位檢測結果達到Ⅰ級(輕度危害)噪聲作業,磨邊線下片工檢測結果達到Ⅱ級(中度危害)噪聲作業,此外,還有8個崗位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但達到行動水平,其余崗位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 | ||||||
對存在高溫的2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接觸限值。 | ||||||
對存在粉塵的3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 | ||||||
2公輔設施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 ||||||
對設備巡檢工接觸噪聲情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輕度危害)噪聲作業,其中風機房瞬時接觸噪聲值最高達到102.3dB(A),應注意加強防護。 | ||||||
評價結論 | 1分項評價結論 | |||||
經過整改后,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見下表。 | ||||||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
3.建筑衛生學 | 基本符合 | 空壓機房、風機房照度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5個崗位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 基本符合 | -- | ||||
6.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未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未安排需復查人員進行復查;未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7.個人防護用品 | 基本符合 | 為作業人員配備的防塵口罩不符合要求。 | ||||
8.輔助用室 | 符合 | -- | ||||
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符合 | -- | ||||
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
11.職業病危害告知 | 不符合 | 未進行公告欄告知、體檢結果告知,警示標識告知不全。 | ||||
12.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未對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職業衛生培訓。 | ||||
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不符合 | 未向當地安監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項目申報。 | ||||
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不適用 | -- | ||||
2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高溫、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所屬行業為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玻璃制品制造/技術玻璃制品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051),依據按《建設項目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規定,其他玻璃制造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主要生產設施、公輔設施均采用機械化生產、自動化控制;玻璃磨邊系統采用濕式作業,消除了粉塵;生產使用的原料為低毒或無毒原料。鋼化爐設有保溫層;產生噪聲的空壓機、風機集中設置在獨立的廠房內,且風機與管道接口設有軟連接,風機設有阻尼減振基礎;給水系統采用低噪聲的潛水泵。 | ||||||
依據河北省安監局《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將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降低至較重。 | ||||||
建議 | (1)提高空壓機房和風機房照度。 | |||||
(2)安排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后,應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要求及時組織需要復查的勞動者進行復查并進行后續處置。 | ||||||
(3)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滿足防護要求的防塵口罩。 | ||||||
(4)按《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在在廠區內設置浴室。 | ||||||
(5)在辦公區域設置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在工作場所設置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 ||||||
(6)維修間、鋁條切割等接觸粉塵崗位應設置涉粉塵“注意防塵”、“注意通風”警示標識;磨邊線、鋼化線、中空線、風機房、空壓機房等噪聲作業崗位應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警示標識;鋼化爐、高壓釜等高溫設備應設置設“當心中暑”、“注意高溫”、“注意通風”警示標識;維修間應設置“當心弧光”、“戴防護鏡”等警示標識。 | ||||||
(7)向當地安監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職業病危害項目:噪聲、其他粉塵、鋁塵、紫外輻射。 | ||||||
(8)對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 ||||||
(9)安排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 ||||||
(10)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
(11)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3〕52號)的要求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