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3-29 10:39:48 編輯:管理員 瀏覽:3581
報告名稱 | 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7006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河西道22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韓國峰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盧忠偉 | |||||
報告審核人 | 宋志義、王金鵬、李云 | |||||
現場調查人員 | 吳嬌、盧忠偉 | 時間 | 2017.3.3 | |||
采樣人員 | 劉鳳瑞 李偉 | 時間 | 2017.3.13-3.15 | |||
檢測人員 | 劉潮青、劉逸群、康俊 | 時間 | 2017.3.13-3.15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河西道22號,成立于2003年4月10日,法人代表董怡珩,注冊資本壹億元整,年產高低壓開關柜設備3500余臺(套)。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母線槽、電纜橋架、高低壓開關柜、箱式變電站、自動化儀表盤、自動化控制盤、電站用成套設備的研制、開發、生產、銷售;車用裝載設施的加工、裝配;擔架的生產、金屬冶煉設備的制造、安裝;烙鐵的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823)。 | ||||||
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噪聲、紫外輻射、砂輪磨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甲苯、二甲苯、溶劑汽油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組裝車間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評價 | |||||
對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組裝車間1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結果未超限,但已構成噪聲作業。 | ||||||
2金屬加工一車間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評價 | ||||||
對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金屬加工一車間7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崗位進行檢測,其中沖壓工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噪聲作業;制排工檢測結果未構成噪聲作業;其他崗位均構成了噪聲作業、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3金屬加工二車間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評價 | ||||||
對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金屬加工二車間4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崗位進行檢測,其中車工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噪聲作業;焊工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Ⅱ級噪聲作業;下料工構成了噪聲作業、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鉗工檢測結果未構成噪聲作業。 | ||||||
對2個存在粉塵的崗位進行檢測,其中車工檢測結果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焊工接觸鐵及其化合物粉塵、電焊煙塵、砂輪磨塵三種粉塵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計算聯合作用:0.09/8+0.86/4+0.10/8=0.24<1。 | ||||||
對焊工崗位可能存在的化學物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限、未達到行動水平。 | ||||||
對焊工崗位接觸的紫外輻射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
4噴涂車間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評價 | ||||||
對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噴涂車間3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構成噪聲作業、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對2個存在粉塵的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 | ||||||
對刷漆工可能接觸的化學物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 | ||||||
評價結論 | 1分項評價結論 | |||||
經過整改后,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見下表。 | ||||||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3個噪聲崗位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 基本符合 | 磷化液儲罐處未設置安全噴淋洗眼器。 | ||||
6.職業健康監護 | 基本符合 | 未進行上崗、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 ||||
7.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
8.輔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噴涂車間更衣箱同柜分層存放。 | ||||
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符合 | --。 | ||||
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
11.職業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警示標示設置不全。 | ||||
12.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未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崗中職業衛生培訓。 | ||||
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
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不適用 | 本次評價為該廠首次職業病危害評價。 | ||||
2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823)。該廠生產過程主要存在噪聲、紫外輻射、砂輪磨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甲苯、二甲苯、溶劑汽油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規定,秦皇島龍鼎電氣有限公司所屬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 ||||||
建議 | 1在噴粉生產線磷化液儲罐3m~6m處設置安全噴淋洗眼器。 | |||||
2加強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今后有新上崗(或調崗)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防止職業禁忌證者上崗;勞動者離崗時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組織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在崗期間體檢,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并按照體檢結果對勞動者進行后續處置。 | ||||||
3為噴涂車間作業人員每人設置2個更衣箱,便服、工作服同室分柜存放。 | ||||||
4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職業衛生培訓。 | ||||||
5按照表11-4補充現場警示標識。 | ||||||
6購置噪聲檢測儀,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 | ||||||
7編制酸堿灼傷現場處置方案。 | ||||||
8按《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