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來源:原創 發布時間:2017-06-29 14:54:31 編輯:管理員 瀏覽:3227
建設/用人單位 | 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大城縣留各莊 | ||||
報告名稱 | 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現場調查人 | 王金鵬、宋志義 | 陪同人 | 張建偉 | 調查日期 | 2017.4.7 |
現場采樣人 | 李偉、王川 | 陪同人 | 張建偉 | 采樣日期 | 2017.5.8~5.10 |
檢測人 | 劉逸群、李靜彤、康俊 | 檢測日期 | 2017.5.10~5.11 | ||
勞動者接觸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甲醇、甲醛、噪聲、高溫。 | ||||
檢測2個接觸甲醇崗位、2個接觸甲醛崗位、1個接觸噪聲崗位,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 | 1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 |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制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業/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行業分類代碼2614)。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規定,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所屬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2綜合評價結論 | |||||
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作業場所各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總體布局、工藝、設備及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配置、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要求;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待加強。 | |||||
大城縣精晶精硼粉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職業衛生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 |||||
建議 | 1加強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今后有勞動者上崗、離崗時應進行上崗前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按規定的職業健康檢查周期組織勞動者進行覆蓋甲醛、甲醇、高溫、噪聲的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建立健全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 ||||
2按表11-1補充職業病危害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標識;在職業病危害公告欄中公示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單位。 | |||||
3在甲醛生產車間廠房、化驗室設置安全噴淋洗眼器;罐區、甲醛生產車間吸收塔應增設安全噴淋器。 | |||||
4救助站應急救援設施中增設過濾式防毒面具、氣體濃度檢測儀;SCBA氣瓶壓力低于規定壓力下限時及時充裝,確保正常使用。 | |||||
5為巡檢工增配置護耳器、防腐蝕液護目鏡;為化驗工增配防腐蝕液護目鏡、防毒面具、耐酸堿鞋。 | |||||
6應為巡檢工、化驗工每人配置1個分層的更衣箱,工作服、便服同柜分層存放。 | |||||
7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至少每年一次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 |||||
8應制定職業中暑現場處置方案、化驗室酸堿沾染現場處置方案、罐區和甲醛生產車間甲醇與甲醛沾染的現場處置方案。 | |||||
9應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 |||||
10按勞動法規定縮短勞動時間至每周不超過44小時。 | |||||
11重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