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 套飛灰處置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名稱 | 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 套飛灰處置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QCTC-ZYP-19010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三河市泃陽鎮小定福莊西南原第三磚瓦廠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君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王偉 | |
報告編制人 | 張君、王金鵬 | ||||
報告審核人 | 盧忠偉 |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君、王金鵬 | 時間 | 2019.3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項目簡介 | 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擬在三河市靜脈產業園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焚燒廠在運行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焚燒飛灰,由此帶來的二次污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國家環??偩诸C發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政策》中,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列為“不宜用危險廢物的通用方法進行管理和處理,而需特別注意的危險廢物”,并要求生活垃圾焚燒的飛灰必須單獨收集,焚燒飛灰在產生地必須進行必要的固化和穩定化處理后方可運輸,進行安全填埋處置。垃圾焚燒所產生的飛灰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危害極大。為了確保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安全穩定運行,固化飛灰得到妥善處置,促進城市環境環保,全面落實生態建設,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三河市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本項目原名為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填埋項目,于2019年4月22日三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證明,將其名稱改為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本項目的建設可保證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固化飛灰全部無害化處理,以減少其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和對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嚴重威脅,保護三河市城市風貌,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基礎設施,也是城市發展建設中必不可少的環節。飛灰入場前已在垃圾焚燒發電廠內采用固化和穩定化處理,擬建項目建設一座庫容76.39萬m3填埋場,其中固化飛灰填埋區庫容56.37萬m3,年處理固化飛灰3.32萬噸;應急生活垃圾填埋區庫容20.02萬m3。 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存在其他粉塵、鎘及其化合物、鉛及其無機化合物(鉛塵)、鎳及其無機化合物(金屬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硫化氫、氨、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2018)〕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為貫徹國家防治職業病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并為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提供依據,按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依據合同規定,本次評價范圍是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生活垃圾焚燒為另一個項目,另行職業病危害評價,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不包括生活垃圾焚燒的建設內容。因項目尚處于可行性論證階段,項目施工方案尚未確定,本次評價范圍不包括項目建設期間的職業衛生管理。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評價項目組。本次評價選用昌黎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廠、中節能(秦皇島)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為類比工程,引用昌黎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廠2019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中節能(秦皇島)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為類比檢測數據。評價項目組依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現場調查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本著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真實的原則,完成了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粉塵檢測結果分析 類比項目①: 對1個粉塵崗位進行檢測,結果符合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崗位作業分級為0級。 2化學物檢測結果分析 類比項目①: 對1個可能存硫化氫崗位、1個可能存在鎘及其化合物崗位、1個可能存在鉛及其無機化合物(鉛塵)崗位、1個可能存在鎳及其無機化合物(金屬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崗位進行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作業分級均為0級。 類比項目②: 對2個可能存硫化氫崗位、2個可能存在氨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均未達到行動水平,化學物作業分級均為0級。 3物理因素測量結果分析 類比項目②: 對2個可能存在噪聲的作業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表明此2個崗位噪聲等效聲級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均構成Ⅰ級噪聲作業。 噪聲超限的主要原因是羅茨風機防護設施設置不足,且風機房未設置有效隔聲措施,風機房噪聲又傳導到其他作業場所。
| ||||
結論 | 三河飛灰處置項目所屬行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環境治理業/固體廢物治理(行業分類代碼:7723)。 按《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三河飛灰處置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較重。 三河飛灰處置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氨、硫化氫、鉛塵、鎘及其化合物、鎳與難溶性鎳化合物等為高毒物質。三河飛灰處置項目接觸高毒物品和確認人類致癌物(嚴重職業病危害)人數超過10人,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第一條相關規定,調整三河飛灰處置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三河飛灰處置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河飛灰處置項目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與設備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需補充完善。 建設單位在下步設計和建設中采納實施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防治補充措施,并加強職業衛生管理,項目建成投產后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從防治職業病角度考慮,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配套飛灰處置項目可行。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