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名稱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9045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環月街15號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佟力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王金鵬 | ||||
報告審核人 | 張君、盧忠偉、王金鵬 | ||||
現場調查人員 | 吳嬌、王金鵬 | 時間 | 2019.10.17 | ||
采樣人員 | 劉逸群、任志鵬 | 時間 | 2019.10.21-10.23 | ||
項目簡介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秦皇島市海港區北部工業區環月街15號,法定代表人閆軍,注冊資本壹仟萬元。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項目中屬于禁止經營和許可經營的除外):玻璃及其制品、建材、鋼材、鐵粉、服裝、鞋帽、家庭用品的銷售;玻璃的深加工;貨物進出口;房屋租賃。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噪聲、高溫、其他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2018)〕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物理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對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17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崗位進行測量,測量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但7個崗位達到行動水平。 2粉塵檢測結果評價 對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接觸粉塵的2個崗位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作業分級均為0級。 | ||||
結論 | 秦皇島耀優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今后進一步完善、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定期的維護檢修,保證其防護效果;嚴格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按照本報告“13 建議”進行整改,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