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名稱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19054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昌黎縣朱各莊鎮大樊各莊村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吳嬌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磊 | |
報告編制人 | 吳嬌、張君 | ||||
報告審核人 | 李云、盧忠偉、張君 | ||||
現場調查人員 | 吳嬌、張君、盧忠偉 | 時間 | 2019.12.6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項目簡介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位于昌黎縣朱各莊鎮大樊各莊村,法定代表人趙緒宗,注冊資本壹億肆仟零肆萬捌仟肆佰元整。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水泥熟料、水泥、礦渣粉制造、銷售;污泥處理;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公司目前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礦粉、水泥。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噪聲、高溫、其他粉塵、石灰石粉塵、水泥粉塵、石膏粉塵、電焊煙塵、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2018)〕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和防護的特殊要求,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物理因素檢測結果評價 對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16個可能存在噪聲的工種進行測量,石灰石破碎工、水泥磨工、磨煤工測量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分別達到Ι級(輕度危害)、Ⅱ級(中度危害)、Ⅲ級(重度危害)噪聲作業,其余崗位噪聲測量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但其中3個崗位到達行動水平。 2粉塵檢測結果評價 對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接觸粉塵的15個工種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石灰石破碎工接觸的石灰石粉塵(總塵)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Ι級(輕度危害)粉塵作業,其余崗位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作業分級均為0級。 3化學物檢測結果評價 對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接觸化學物的3個工種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作業分級均為0級。 | ||||
結論 | 昌黎冀東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今后進一步完善、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定期的維護檢修,保證其防護效果;嚴格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按照本報告“13 建議”進行整改,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