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
報告名稱 |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QCTC-ZXZ-20064P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昌黎縣葛條港鄉張官莊村南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李寧波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舒黨成 |
報告編制人 | 李寧波 王金鵬 | |||
評價組成員 | 李寧波 王金鵬 | |||
現場調查人員 | 李寧波 吳嬌 | 時間 | 2020.11.11 | |
采樣人員 | 李智 郭云鶴 康俊 任志鵬 | 時間 | 2020.12.14-16 | |
檢測人員 | 趙文濤 郭芮希 李靜彤 王穎杰 李飛 | 時間 | 2020.12.16-22 | |
項目簡介 |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昌黎縣葛條港鄉張官莊村南,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盧文敏。經營范圍為; 建筑設備、電動工具生產、銷售、租賃;機械及配件、木材加工、銷售;公路普通貨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 公司所屬行業為制造業/金屬制品業/結構性金屬制品制造/金屬結構制造(行業分類代碼C3311)。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生產過程存在噪聲、矽塵、電焊煙塵、其他粉塵、二氧化錳、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紫外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評價 1噪聲評價 檢測了作業場所接觸噪聲的37個崗位,其中西廠沖壓車間沖壓工1、西廠沖壓車間沖壓工2、西廠沖壓車間沖壓工3、西廠冷彎車間沖壓工、東廠冷彎車間(2車間)沖壓工、東廠沖壓車間(6車間)沖壓工1、東廠沖壓車間(6車間)沖壓工2、東廠沖壓車間(6車間)沖壓工3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Ⅲ級噪聲作業;西廠冷彎車間切管工、東廠自動焊接車間切管工、東廠冷彎車間切管工、東廠鑄造車間普工1、東廠鑄造車間普工2、東廠鑄造車間普工3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達到Ⅰ級噪聲作業;其余崗位未超過接觸限值,均達到行動水平。 2、矽塵評價 本次共檢測接觸矽塵4個作業工種,其中東廠鑄造車間普工2崗位檢測結果達到行動水平,未超過接觸限值,其余崗位未達到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3、電焊煙塵評價 本次檢測接觸電焊煙塵10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4、其他粉塵 本次檢測接觸其他粉塵4個作業工種,其中東廠自動焊接車間(1車間)切管工檢測結果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5、二氧化錳評價 本次檢測接觸二氧化錳10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6、氮氧化物 本次檢測接觸氮氧化物10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7、苯、甲苯、二甲苯評價 本次檢測接觸苯、甲苯、二甲苯2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8、一氧化碳 本次檢測接觸一氧化碳10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9、紫外輻射 本次檢測接觸紫外輻射10個作業工種,檢測結果均未超過行動水平,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1)分項評價結論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見下表。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 項目判斷存在問題簡要說明1.總體布局符合--2.設備布局符合--3.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部分場所照度不符合要求4.職業病危害因素基本符合西廠沖壓車間沖壓工、冷彎車間切管工、冷彎車間沖壓工、東廠自動焊車間切管工、冷彎車間切管工、沖壓工、沖壓車間沖壓工、鑄造車間普工噪聲超過限值。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符合--6.職業健康監護基本符合未組織接觸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上崗前、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7.個人防護用品符合--8.輔助用室符合--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符合--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職業病危害告知符合--12.職業衛生培訓符合--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符合未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基本符合未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2)總體結論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生產工藝與設備布置、建筑衛生學、個人防護用品配置情況、總體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待加強。 建筑衛生學檢查中,部分場所照度不符合相關要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中,噪聲均達到行動水平,其中西廠沖壓車間沖壓工、冷彎車間切管工、冷彎車間沖壓工、東廠自動焊車間切管工、冷彎車間切管工、沖壓工、沖壓車間沖壓工、鑄造車間普工噪聲超過限值。職業健康監護檢查中,未組織接觸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管理檢查中,未實施有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 未向當地相關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未取得回執。 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職業防治工作基本符合職業衛生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2019版)標準,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屬于制造業/金屬制品業/結構性金屬制品制造/金屬結構制造,行業分類代碼:C3311。按《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的規定,昌黎縣興民偉業建筑設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建議: 1、今后按照規定勞動者上崗前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防止職業禁忌者上崗;勞動者離崗時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 2、建立健全并持續完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逐年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4、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6、增加照度不符合場所的照明設施,滿足照度要求。 7、加強沖壓、切管崗位個體防護用品發放、佩戴的管理,和噪聲超標崗位的職業健康監護。 8、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