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墻成不定時炸彈 廣東擬立法管理使用
玻璃脆成城市不定時炸彈
廣東推動玻璃幕墻使用立法,省住建廳開展調研,將出臺維修辦法
針對近年來廣州、深圳等城市的繁華路段經常上演高空幕墻墜落傷人、損壞他人財產的事件,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李虹、徐建平提案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現有玻璃幕墻的安全管理,并建議政府對再建玻璃幕墻大樓的項目慎重考慮。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日前答復表示,將推動玻璃幕墻使用的立法工作。
五個月廣州發(fā)生多起事故
政協(xié)委員調研發(fā)現,上個世紀80年代流行的玻璃幕墻,現在都到了問題頻發(fā)的危險期。去年短短的五個月內廣州就發(fā)生多起高空玻璃幕墻墜落的事件——2012年3月1日,廣州市中山五路五月花商業(yè)廣場正門二樓一塊長4米、寬1.5米的櫥窗玻璃突然爆裂,碎片凌空飛落,樓下一路過的阿婆被碎片劃傷,需送院治療。同年3月9日,一塊大玻璃從黃埔大道春都酒店9樓墜落,砸中樓下一輛寶馬轎車。7月25日,太古匯27層南面玻璃幕墻出現脫落,幸沒砸傷人。7月29日天河科技園一寫字樓五樓掉下一塊近4平方米的玻璃,砸中一位23歲的姑娘,在其腦袋和身體上共留下15處傷口。去年12月東風廣場玻璃璃幕墻自爆……高空成片的玻璃幕墻成為不定時的炸彈,已經成為威脅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
為此,政協(xié)委員建議,根據國家和廣東“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盡快出臺事故責任追究與問責制度的細則,防止事故發(fā)生后出現“踢皮球”現象。此外,還應建立建筑玻璃幕墻的專項維修資金,定期對幕墻進行維護。
玻璃幕墻使用存在法律真空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答復表示,為了保障玻璃幕墻的使用安全,下一步,將強化建筑物所有權人、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的安全責任——建筑物所有權人是建筑玻璃幕墻安全責任人,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是建筑玻璃幕墻的具體管理單位,兩個責任主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嚴格安全責任問責——對于生產經營中發(fā)生高樓玻璃幕墻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分級、屬地”原則,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嚴格依法提請政府組織事故調查,嚴厲追究生產經營者及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
住建廳表示,由于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對建筑玻璃幕墻的使用并無限制,致使目前還無依據限制建筑玻璃幕墻的使用。住建廳將加強研究,組織力量開展調研,適時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積極推動相關立法工作。下一步,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建筑玻璃幕墻安全檢查制度,規(guī)范產權人定期開展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對產權人開展檢查情況組織督查。
對于建立建筑玻璃幕墻專項維修基金的建議,住建廳表示,當前實施國務院相關規(guī)定遇到問題,一是共用部位玻璃幕墻與私有玻璃幕墻的劃分無具體標準,二是共用部位玻璃幕墻維修與私有部位玻璃幕墻維修尚缺少協(xié)同機制,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將適時出臺相應辦法或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