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華光伏反傾銷初裁 再遭中國協會企業反對
美國商務部日前公布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第二次“雙反”調查反傾銷初裁決定,再度遭到了中國業內協會及企業的反對。
此前2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初裁決定,中國大陸光伏企業將被征收26.33%至165.04%的臨時反傾銷稅,臺灣地區光伏企業將被征收27.59%至44.18%的臨時反傾銷稅。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表示,從本次的初判看來,臺灣與中國的稅率相差不大,原本冀望可讓臺灣產品提升競爭力的差別稅率并未在本次的判決中出現。除此之外,美國本地的業者將可借由雙反判決提升本身產品在北美市場的競爭實力,而其它地區業者(如東南亞、韓國與日本)將會因為兩岸業者面臨高額的反傾銷稅而坐收漁翁之利。
“美方無視事實及法律依據,使用相互矛盾的原產地規則,對中國相同光伏產品進行頻繁限制,這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今日,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發表聲明表示強烈不滿。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日前也發表聲明,再次對美調查機關上述裁決表示強烈反對,并再次呼吁美國政府終止對我光伏產品所有的貿易救濟調查,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行業磋商解決中美國光伏貿易摩擦。
蕭函認為,“雙反”是美國打壓中國光伏產業的最后手段。“美國針對我國光伏產業的打壓舉措已經沒有新鮮招數了,其壓制我國光伏巨頭發展的目的也已達到”。
據了解,美國商務部將于2014年12月15日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5年1月29日做出行業損害調查終裁。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稱,中國光伏企業將用盡一切法律救濟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堅決抵制個別企業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擾亂世界光伏貿易發展的自私行為,并愿意繼續與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光伏企業進行交流合作,共同促進世界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據了解,美國商務部于今年1月宣布對來自中國大陸的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而此次“雙反”調查是繼2011年美對華光伏電池“雙反”調查后再次由SolarWorld公司挑起的的第二輪“雙反”調查。
此前6月初,美國商務部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做出反補貼初裁,初步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